
在数字货币交易领域,“交易所返佣85%”已成为吸引用户的关键词。高比例返佣承诺看似诱人,但投资者需深入了解其运作机制与潜在风险。返佣通常是交易所推广策略的一部分,通过代理商或联盟计划分发,返佣比例高达85%意味着用户交易手续费的大部分可返还,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然而,高返佣背后可能隐藏着条件限制,如最低交易量要求或特定币种限制。
选择高返佣交易所时,用户应优先考虑平台安全性。返佣比例虽高,但若交易所缺乏合规牌照或安全措施,资金风险将远超返佣收益。建议查看平台的历史记录、用户评价及监管合规 status。此外,返佣的结算方式也需注意:是实时返佣还是定期结算?返佣是以现金还是平台代币形式发放?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实际收益。
理性看待高返佣宣传至关重要。85%的返佣可能仅适用于特定交易对或新用户,长期老用户可能享受更低比例。比较不同交易所时,应综合考量交易深度、流动性和客户服务,而非单纯追求返佣数字。最终,明智的投资者会平衡成本节省与风险控制,选择信誉良好、透明度高的平台,确保返佣优惠真正转化为可持续的交易优势。
你的加密圣殿:非托管钱包的自由与责任标签:非托管钱包 加密货币 数字安全 区块链 私钥管理目录· 开启自由之门:非托管钱包的奥秘· 掌管你的数字王国:非托管钱包的优势· 亲手构筑堡垒:如何使用 Crypto.com Onchain 钱包· 坚不可摧的守护:硬件钱包的联姻· 自由的代价:挑战与责任· 结语:数字时代的独立宣言在数字财富的广袤天地里,有一隅之地,不属于任何高墙深院,不仰仗任何第三方庇护,那里,你的财富与你的意志紧密相连。这就是非托管钱包,一个让你真正成为自己数字资产主宰的地方。它犹如一把精巧的钥匙,开启通往加密自由世界的大门,但同时,也要求你承担起守护这份自由的重任。开启自由之门:非托管钱包的奥秘想象一下,你有一笔宝贵的财富,你可以选择把它存入银行,由银行帮你保管,或者,你可以把它锁进一个只有你知道密码的保险柜。非托管钱包,就是那个只属于你的保险柜。在加密货币的世界里,非托管钱包(Non-Custodial Wallets),又称自托管钱包(Self-Custodial Wallets),它代表着一种去中心化的理念,让你完全掌控自己的数字资产。与传统的托管钱包(Custodial Wallets)不同,后者就像银行账户,你的私钥(Private Keys)(可以理解为你的资金密码)由第三方(比如交易所)保管。而在自托管的世界里,私钥和助记词(Recovery Phrase)(一个由特定单词组成的短语,用于恢复钱包)完全掌握在你手中。这意味着,你不再需要依赖任何中间人,就能自由地发送、接收加密货币,直接与区块链(Blockchain)网络交互,甚至连接到各种去中心化应用(dApps)。正如生活中的选择,自由总伴随着责任。这种绝对的自主权,也意味着你必须成为自己财富的唯一守护者。一旦私钥或助记词丢失,没有人能帮你找回,你的数字资产也将永远沉入海底。自托管钱包主要有两种形态:软件钱包(Software Wallets):它们以应用程序的形式存在于你的电脑、手机、· 平板,或者作为浏览器扩展程序。这些**“热钱包”(Hot Wallets)**因连接互联网而方便快捷,但安全性相对硬件钱包可能稍逊一筹。· 硬件钱包(Hardware Wallets):这些是物理设备,它们将你的私钥离线(Offline)存储,形成所谓的“冷存储”(Cold Storage)。这种方式能提供更高级别的安全保障,但对于频繁交易而言,便利性会稍打折扣。掌管你的数字王国:非托管钱包的优势非托管钱包之所以备受青睐,其优势犹如夜空中最亮的星,闪耀着独特的魅力。· 对资产的绝对掌控拥有一个自托管钱包,你就是你加密货币的真正主人。这种独立性赋予你无与伦比的自由: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发送和接收资金,不受任何限制;直接与区块链网络深度互动,体验去中心化的魅力;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调整交易费用;当然,还能畅游于各种去中心化应用的世界,发掘无限可能。· 强化的安全防护在很多人看来,非托管钱包比托管钱包更安全,因为它们能够避免第三方被黑客攻击的风险。当然,最终的安全程度,取决于你如何小心翼翼地保管和处理你的私钥。不过,许多顶级交易所,也会通过严格的安全措施,来保障托管钱包中用户资产的安全。非托管钱包的安全优势还体现在,它能有效防止第三方对资金的潜在误用,并提供多种存储选择,包括用于冷存储的硬件钱包。有些钱包甚至还具备生物识别备份或云备份等高级功能,以帮助你在需要时恢复访问权限。· 提升个人隐私隐私,是非托管钱包的另一个重要卖点。它允许你以更匿名的方式进行交易,从而更好地保护你的个人信息。与那些通常需要进行身份验证的托管服务不同,自托管让你无需透露过多的个人数据,就能使用加密货币。然而,也需要明确一点:尽管自托管钱包提供了更高的隐私性,但公共区块链上的交易记录依然是透明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区块链浏览器(Blockchain Explorers)**查看钱包地址的交易历史。坚不可摧的守护:硬件钱包的联姻对于那些将数字资产安全视为最高优先级的人来说,**硬件钱包(Hardware Wallets)**无疑是首选。像 Trezor 和 Ledger 这样的设备提供了冷存储解决方案,它们将你的私钥离线保存,远离潜在的网络威胁。将这些硬件钱包与你的账户配对,既能获得强大的安全保障,又能享受访问数字资产的便利。为什么选择硬件钱包?硬件钱包能有效将你的私钥离线存储,从而大大降低了黑客攻击、网络钓鱼或恶意软件的风险。它们非常适合长期存储大量加密货币,或者那些在与区块链网络互动时,偏好额外安全层的用户。硬件钱包的关键特性:· 离线存储: 私钥离线存储,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网络访问。· 防篡改设计: 硬件钱包内置安全功能,可有效抵御物理篡改。· 备份和恢复: 大多数硬件钱包都提供助记词,允许你在设备丢失或损坏时恢复钱包。定期更新与备份务必确保你的硬件钱包固件保持最新,以便享受到最新的安全功能。同时,定期备份你的助记词,并将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自由的代价:挑战与责任非托管钱包虽然赋予了我们无与伦比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也伴随着沉甸甸的责任。要充分发挥这些钱包的优势,你就必须理解并妥善管理几个关键方面。· 安全管理私钥你的私钥,是通往你加密资产的唯一途径。它们就像你的银行卡密码,绝对不能与任何人分享。通过自托管,你确保了资产的安全,因为只有你才能访问它们。然而,这也意味着你必须尽职尽责地保护好这些私钥。· 备份的重要性备份你的钱包至关重要,它能有效防止设备丢失或被盗。许多自托管钱包提供多种备份选项,例如助记词、生物识别备份或云备份。定期备份可确保你在需要时能够恢复对钱包的访问。· 安全最佳实践为了最大化非托管钱包的安全性:o 使用硬件钱包进行长期存储。o 分散存放你的助记词,并在不同的地点存储副本。o 定期更新你的硬件和软件钱包。o 加密并备份你的钱包文件,以增加安全性。结语:数字时代的独立宣言非托管钱包,提供了一种强大的方式来管理数字资产,它赋予用户完全的控制权、更强的安全保障和更高的隐私性。然而,这份独立也伴随着守护私钥的责任,以及遵循最佳实践来保护你的投资。随着加密世界的持续演进,自托管解决方案很可能在人们与数字货币的互动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不仅仅是一种技术选择,更像是一份数字时代的独立宣言,宣告着个体对自身财富的终极主宰。尽职调查与自主研究本文中的所有示例仅供参考。你不应将此类信息或任何其他材料解释为法律、税务、投资、财务、网络安全或其他建议。...
合约交易返佣平台 | 获取加密货币交易手续费返还合约交易返佣平台:最大化您的加密货币交易收益最后更新:2025年7月 | 作者:加密货币交易专家什么是合约交易返佣平台?合约交易返佣平台是为加密货币交易者提供手续费返还服务的专业平台。当您通过返佣链接注册交易所或使用特定API进行交易时,平台会将您支付的部分交易手续费返还给您,有效降低您的交易成本,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关键优势: 专业交易者每月可节省数百至数千美元的交易成本,特别是对高频交易者和量化交易团队而言,返佣计划能显著提升长期收益。主流合约交易返佣平台比较平台名称支持交易所返佣比例结算周期特色服务Binance返佣计划Binance20-40%每日VIP等级共享,量化交易支持OKX联盟计划OKX30-50%每周多级推荐奖励,API交易优化Bybit合作伙伴Bybit25-45%每周负手续费交易,专属客户经理websea招商websea最高85%实时/每日全网最高,专属客户经理如何选择最佳返佣方案?1. 评估您的交易量高频交易者应优先考虑返佣比例高、结算周期短的平台;低频交易者可选择提供额外奖励的平台。2. 比较不同交易所的费率结构某些交易所对maker/taker收取不同费率,返佣比例也会相应变化。了解基础费率结构能帮助您计算实际节省金额。3. 检查提现条件和限制部分平台设有最低提现金额或特定提现方式,确保这些条件符合您的需求。4. 考虑额外福利一些平台提供交易信号、风险管理工具或专属客服,这些增值服务可能比单纯的高返佣更有价值。专业建议:最大化返佣收益的5个技巧组合使用多个返佣平台 - 根据不同交易所的交易量分配使用不同返佣链接利用推荐奖励 - 邀请其他交易者可获得额外返佣分成关注限时促销 - 交易所常在新品上线或节日期间提高返佣比例优化交易策略 - maker订单通常能获得更高返佣比例定期审查报表 - 确保返佣金额与您的交易量匹配常见问题解答Q1: 返佣收入需要缴税吗?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返佣收入被视为应税收入。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了解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Q2: 使用返佣链接会影响我的交易体验吗?不会。返佣机制完全在后台运行,您的交易执行速度、资金安全和使用体验与常规账户完全相同。Q3: 如何确保返佣平台的可靠性?选择与交易所官方合作的返佣平台,查看其运营历史和用户评价,避免提供API密钥或敏感信息。...
一、案情引入设定以下场景:A某是B交易所平台上的一名普通用户,B交易所是一家国际知名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其总部位于境外,用户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市场买卖、限价委托、市价委托以及止盈止损委托,也可以通过平台的杠杆服务实现对数字资产的杠杆交易,还可以通过平台的合约服务实现对数字资产衍生品的交易。最初,A某通过网络接触了解到平台,并成为了该平台的一名用户;之后,基于对该平台“推荐返佣”机制的信任,A某按照平台的操作要求,进行了所谓的“推荐”行为,并通过推荐他人使用该平台,获取一定平台给予的返利。A某仅为平台的一般用户,对于平台深层次的运作模式和营利机制都没有深入的了解,亦不属于平台的管理人员。之后,办案机关将平台提供的合约交易服务定性为开设赌场罪,同时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为由,将A某予以刑事拘留。二、我们认为,不宜将案涉平台提供合约交易业务的行为认定为开设赌场罪。(一)开设赌场罪相关法律法规梳理1、《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3、《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赌博案件意见》)第一条:【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4、《办理赌博案件意见》第二条:【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5、《办理赌博案件意见》第五条:【关于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侦查机关对于能够证明赌博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网站页面、上网记录、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交易记录、电子账册等电子数据,应当作为刑事证据予以提取、复制、固定......对于电子数据存储在境外的计算机上的,或者侦查机关从赌博网站提取电子数据时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或者电子数据的持有人无法签字或者拒绝签字的,应当由能够证明提取、复制、固定过程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记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对提取、复制、固定有关电子数据的过程拍照或者录像。(二)交易所平台从事虚拟货币合约交易业务,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虚拟货币合约交易业务,是指买卖双方对约定未来某个时间按指定价格接收一定数量的某种虚拟货币资产的协议进行交易,交易所通过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设定虚拟货币或商品的交易种类、时间、规模,提供相关撮合交易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判断价格的波动方向,通过缴纳保证金(虚拟货币),选择买入做多或者卖出做空,根据趋势判定上涨或者下跌的过程获得收益。我们认为,对于交易所平台的合约交易业务,平台提供该业务是否涉嫌开设赌场,应当严格遵从犯罪构成和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来进行分析:首先,从犯罪构成方面来说,开设赌场罪要求行为人客观上有经营赌场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通过经营赌场牟利的目的。传统开设赌场犯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基于营利目的,主要通过赌资抽成来牟取暴利;而本案中,平台除了通过提供合约交易服务的抽成来获得盈利之外,同时也经营着对接挂单交易、限价委托等业务,与传统赌场纯粹因“组局坐庄而在赌资中按比例抽头渔利”有很大的区别。其次,从刑法的原则来说,我国坚持罪刑法定基本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从平台所提供的合约交易业务使用的虚拟货币性质来看,目前中国大陆法律对虚拟货币的定性是虚拟商品,暂未给出更明确的法律属性。从境外前沿的学术研究来看,虚拟货币种类繁多,大多数学者倾向于从应用场景和适用功能来定性不同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如对ICO行为中的代币更倾向于定性为证券;对比特币(BTC)这种主流虚拟货币则更适合界定为物。从金融属性来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主流虚拟货币已在全球众多国家被认定为一种投资工具。尽管目前我国法律暂不认可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合法性,但也并未将开设虚拟货币交易所提供合约服务的行为认定为开设赌博网站。并且,鉴于当前VR、AI等技术的受限,以虚拟货币作为重要激励机制(Token经济)的Web3产业仍在发展初期,虚拟货币本身的价值有待商榷,有专业人士认为,虚拟货币作为区块链项目的激励机制,对于发展区块链项目和构建未来的Web3经济意义重大,我国已将发展区块链技术写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当下,合约交易及虚拟资产正向价值尚不明确,随着我国对区块链和元宇宙、NFT等项目的大力支持,以及国际层面包括香港、新加坡、伦敦等发达国家或城市纷纷出台政策争夺全球虚拟资产金融中心地位,未来我国对以虚拟货币为主的虚拟资产相关业务活动是否会在监管的框架内逐步放开尚有待观察。综上,刘律团队认为,对于合约交易业务能否定性为开设赌场的问题,应当严格遵守疑罪从无原则,不宜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合约交易认定为“开设赌场”,并对相关业务活动予以刑罚手段规制,否则可能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三、行为人A某作为平台的普通用户,对案件参与程度与介入因素较弱,且不具备违法认识的可能性,不宜将其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一)为平台推荐用户帮助推广的,就都是帮助犯吗?1、从客观来看,嫌疑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需要考虑其对于犯罪行为参与程度与介入因素的强弱。我们认为,即使办案机关认为平台提供虚拟货币合约交易服务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为平台推荐用户帮助推广的行为人也未必就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而是要从多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尤其要考虑行为人对于该平台涉案行为参与程度和介入因素的强弱。行为人对于犯罪的参与程度强弱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帮助犯的关键要素。如果是中立的帮助行为,可替代性较高,应当否定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学理上来看,华东政法大学孙万怀教授等人发表在我国核心期刊《法学》的《中立的帮助行为》一文中所引案例:张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两名乘客李某、孙某搭乘张某的出租车,并且让张某在城中兜圈,两人上车后不久,就开始拿出毒品在出租车内吸食,张某发现后未作任何表态,仍然载着两人继续行驶。之后两人不仅如数支付了车费,而且给司机张某多支付了20元钱。后来两人因为犯罪而被逮捕,并交代了在张某出租车内吸食毒品的情况。司机张某的运输行为属于正常的载客行为,对于乘客在车内吸毒的行为张某没有义务去阻止。一般运输工具不会成为吸毒的场所,运输行为也不能导致吸毒行为的发生,出租车主要承担的是运输的职能,且张某的行为并没有超过其本身行为的限度,没有理由要求他有拒载或者报警的义务,所以运输行为与吸毒行为之间不具有因果性,张某不构成犯罪。从实践上来看,前文所设场景中,B平台的推荐返佣机制在模式上与我国曾盛行一时的P2P平台高度相似:如果是P2P平台上的一名用户,通过邀请他人扫码或点击自己发送的链接进行注册等形式,为该平台拉新推广,并获取平台给予的一定返利金额。这只属于平台的一种正常商业推广行为,即使平台后续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对于推荐他人加入的平台用户,不能要求其在推荐他人加入时,就知晓P2P平台可能存在的全部法律风险并对其予以审核,这显然不符合正常逻辑下对平台一般用户的期待标准。因此,显然不宜将该类用户定性为平台犯罪行为的帮助犯。同理,也不宜将上述场景中的A某认定为B平台所涉嫌的某些犯罪的帮助犯。其一,从A某与B平台的关系来看:所设场景中A 某与B平台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不了解平台虚拟货币合约服务板块的具体经营模式,也没有参与到提供虚拟货币合约服务的具体行为中来。其二,从A某的行为特征来看:A某作为B平台的普通用户,与其他众多用户一样,只是通过平台的某个机制获取一些福利,其行为完全依照平台的操作提示,对平台的涉案行为不具有任何支配性和操纵性,这就类似于:P2P平台用户通过邀请好友扫码而获得平台红包,属于一种正常的市场推广行为。其三,从行为的不法性审查来看:在共同犯罪中,对帮助犯行为违法性的审查,需要结合其行为是否帮助了正犯的不法行为来判断。在上述场景中,A某的行为最多属于通过推荐平台给他人,从而获取平台给予的推广返点,其从未帮助组织用户在平台参与合约交易,亦不存在为平台提供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等情形,不宜以此认为A某的行为为平台开设赌场提供了帮助。其四,从产生的社会效果来看:处罚实际操纵犯罪事实的幕后指使者,能够有效地抑制犯罪;但是,处罚一个对平台涉案行为无任何决定性、支配性作用的普通用户的“推荐”或“邀请”行为,则不仅难以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反而会使众多消费者不敢相信任何平台的推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能会阻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目前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体现了这种谦抑性精神,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中,明确了,“【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重点打击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司法解释所体现的指导精神符合当下社会的经济发展趋势,值得在司法实务中推广。举重以明轻,对于在赌场中仅受雇从事劳务性工作,不参与具体管理和分成的人员,尚不追究刑事法律责任,那么,对于与平台不存在任何劳务关系,亦没有领取平台高额利润分成与固定工资的普通用户A某,其对B平台的合约交易业务只起到极微小的作用,无法支配掌控甚至参与相关行为进程,更不宜将其作为涉案行为的帮助犯而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认为,即使认为B平台构成开设赌场罪,A某在其中所起到的参与程度和帮助作用也很小,不能仅因为其帮助拉新推广,就认为他是帮助犯。2、从主观来看,嫌疑人只是基于对平台返佣机制的信任发展用户,主观上不具备违法认识的可能性。根据《办理赌博案件意见》第二条的后半段,对于开设赌场犯罪共犯的认定,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但这种“明知”的具体内容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明知”具有实质性差异:后者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被帮助对象是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但对具体实施的是何种犯罪行为则并不知情;前者则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确认识到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是网络开设赌场犯罪行为。只有在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某些特定行为的前提下,才可以认定行为人对平台涉嫌的开设赌场行为具有“明知”的情形。针对上述场景:其一,从对B平台合约交易业务的参与程度来看,如果A某从未为平台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广告投放、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亦不曾通过平台向他人收取服务费,则其对B平台相关业务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明知”;其二,从对执法的配合度来看,在执法人员对B平台涉嫌开设赌场行为进行调查时,如果A某并未实施妨害调查取证或向平台相关人员通风报信的帮助行为,亦不属于“明知”情形;其三,从主观恶性程度来看,在A某被办案机关刑事拘留前,若其不曾收到行政机关的任何告知,则也不属于法条所述“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相应行为”的明知故犯情节。其四,从违法认识的可能性来看,对于虚拟货币平台上提供的合约服务是否属于开设赌场行为,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主流观点一直是:建议严格遵守疑罪从无原则以保持刑法谦抑性。那么,对于没有学习过法学专业知识的A某,要求其注意到平台提供的虚拟货币合约服务属于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认识到其推荐给他人获取返利的行为属于帮助行为,是不符合现实生活逻辑的。因此,A某并不具备违法认识的可能性,只是基于对平台邀请他人推荐返佣机制的信任发展新用户,不构成B平台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综上,刘律团队认为,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对平台开展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行为属于“明知”的情况下,不宜认定行为人实施的“推荐”行为属于平台开设赌场的帮助行为,从而追究其作为开设赌场罪帮助犯的刑事责任。四、从目前的司法实务来看,对于行为人仅仅只是为平台推荐、邀请新用户,帮助平台推广,从而涉嫌犯罪的,办案机关大多都从轻处理甚至不起诉。例如,在【关检刑不诉〔2023〕23号】不起诉决定书中,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被不起诉人罗某某下载名为“爱游贵州麻将”的赌博APP并注册成为该平台代理,先后邀约其微信好友到该赌博软件内以打麻将方式进行赌博,赌博平台每局收取玩家房费后,罗某某可从中获得一定比例提成。案发后,罗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其违法所得。本院认为,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积极主动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因此,辩护人认为,即使嫌疑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结合案情以及当下的司法实务,建议对其从轻处理甚至不起诉。此外,在【镇宁检刑不诉〔2023〕58号】不起诉决定书中,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被不起诉人田某某利用手机下载“土豆棋牌”APP,并创建了亲友圈,陆续招揽邹某某、刘某某等人在该APP上以打捉鸡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获利。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田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代理打捉鸡打麻将的方式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不起诉人田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田某某不起诉。我们认为:鉴于本文所述参与交易所平台拉新返佣此类案件的案情创新性,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应立足于案情本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最大限度发挥刑罚的积极功能,实现刑罚的正义和预防犯罪的目的出发,慎重办理此类案件。五、律师有话说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一些传统的“线下”犯罪也逐步开辟了“线上”战场,开设赌场罪便是其中的典型例子。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流动性以及电子数据的易销毁性,办案机关往往很难抓获犯罪分子,也因此在近些年加大了对此类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导致不少并不具有赌博性质或者处于罪与非罪“灰色地带”的网络平台业务也被纳入开设赌场罪的规制范围,而为相关平台推荐用户的许多用户也被司法机关以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追究责任。律师提醒:不要盲目追求小恩小利,在为平台推荐新用户时尽可能了解下该平台的业务以及相关法律,以免遭受无妄之灾。如果被办案机关追究,一定要尽早咨询律师,从法律专业角度进行分析,帮助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平台的关系,尽量避免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风险。...
比特币 (BTC) 兑换新加坡元 (SGD):全面指南与汇率分析概述汇率机制兑换平台兑换流程税务影响实用建议比特币兑换新加坡元概述比特币(BTC)与新加坡元(SGD)的兑换是加密货币市场中常见的交易对之一。新加坡作为亚洲金融中心,拥有完善的数字资产监管框架和活跃的加密货币市场,使BTC/SGD交易对具有流动性高、价差小的特点。截至2025年7月,比特币兑新加坡元的日均交易量超过1.5亿新元,在全球法币交易对中排名前15。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实施严格的牌照管理,目前有超过20家平台获准提供BTC/SGD交易服务。这些平台主要分为三类:中心化交易所:如Coinbase、Binance新加坡站本地交易平台:如DBS Digital Exchange、Independent ReserveP2P市场:如Paxful、LocalBitcoinsBTC/SGD汇率形成机制比特币兑新加坡元的汇率由以下因素共同决定:全球BTC/USD基准价:主要来自Coinbase、Binance等大型交易所占汇率决定权重的70%USD/SGD外汇汇率:受新加坡货币政策影响占汇率决定权重的20%本地市场供需:新加坡本土交易活动占汇率决定权重的10%实时汇率计算示例:BTC/SGD = (BTC/USD) × (USD/SGD) + 本地溢价(0-1.5%)新加坡市场的典型特点是:工作日波动较小:亚洲交易时段波动率比欧美时段低30%流动性集中:80%交易量发生在上午9点至下午5点(新加坡时间)溢价稳定:相比全球均价通常有0.5%-1%的溢价主流兑换平台比较新加坡市场主要BTC/SGD兑换平台对比:DBS Digital Exchange:优势:银行背景,安全性高费率:0.3%-0.5%限额:单笔5万-50万新元Independent Reserve:优势:监管合规,支持API费率:0.1%-0.5%限额:无上限Binance新加坡:优势:流动性好,币种多费率:0.1% maker/0.2% taker限额:2万新元/日(未认证)Coinhako:优势:本地化服务,操作简单费率:0.6%-1%限额:2万新元/日选择平台时需考虑:牌照状态(MAS认证)资金托管方式出入金渠道客户支持响应兑换操作流程详解典型的BTC兑换SGD流程包含以下步骤:账户准备:完成KYC认证(身份证+地址证明)设置双因素认证(2FA)绑定新加坡银行账户转账比特币:获取交易所BTC存款地址发起链上转账(确认数通常为2-3个)等待平台确认(10-30分钟)执行兑换:选择市价单/限价单确认汇率和手续费提交交易请求法币提现:发起SGD提款到银行账户处理时间1-3个工作日接收银行短信通知整个流程通常需要30分钟至24小时,主要耗时环节是区块链确认和银行处理。部分平台提供"即时兑换"服务,可在10分钟内完成全流程,但手续费较高(1%-2%)。税务影响与合规要求新加坡的比特币兑换税务处理要点:所得税:长期投资(持有超3年):免税短期交易:可能被视为应税收入矿工收入:按商业收入征税消费税(GST):数字支付代币交易免征GST但相关服务费需缴纳9%GST申报要求:年度收入超10万新元需申报交易所会提供交易记录报表保留至少5年交易凭证反洗钱合规:单笔超1万新元需额外验证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禁止匿名交易建议大额兑换前咨询税务顾问,特别是涉及以下情况:年度累计兑换超20万新元职业交易者身份通过公司账户操作安全兑换实用建议为确保BTC/SGD兑换安全高效,建议:分散风险:不要将所有比特币存放在交易所大额兑换分多笔进行使用多个合规平台时机选择:避开重大新闻发布时段亚洲时段通常波动较小关注季度末流动性变化安全措施:使用专属兑换账户确认网址正确(https+官方域名)启用所有安全验证记录保存:截图交易确认页面保存区块链交易哈希归档银行到账通知小额测试:首次使用平台先试小额验证到账速度和汇率确认客服响应能力特别提醒:警惕"零手续费"、"超优汇率"等不实宣传,合规平台通常会明确披露所有费用。如遇账户异常,立即联系平台冻结操作。...
权力与美元的交织:民主党向银行监管机构施压,特朗普稳定币的利益冲突风暴标签: 特朗普 稳定币 利益冲突 监管 加密货币目录:· 序章:一封来自华盛顿的质询信· 民主党的担忧:一个史无前例的利益冲突· 特朗普的加密版图:从挖矿到稳定币· GENIUS法案:监管大权花落谁家?· “腐败模式”的指控:20亿美元的交易疑云· USD1稳定币:权力与财富的纽带· 监管者的困境:如何保持公正性?· 尾声:加密世界的“政治化”时代序章:一封来自华盛顿的质询信在华盛顿的政治舞台上,每一封信件都可能是一次重要的角力。最近,由美国参议员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Warren)领衔,与参议员克里斯·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和罗恩·怀登(Ron Wyden)联名发出的一封信件,就将一个本就敏感的话题——特朗普家族的加密货币商业利益——推向了风口浪尖。这封信直接致函给货币监理署(OCC)的负责人乔纳森·古尔德(Jonathan Gould),要求他解释将如何防止特朗普总统的潜在影响,从而避免其家族从稳定币规则中获利。这封信的语气严肃而充满质疑,它不仅仅是对一家公司的商业行为提出疑问,更是对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公正性发出了挑战。这背后,是传统政治与新兴加密货币世界日益复杂的交织,而稳定币,则成为了这场风暴的中心。民主党的担忧:一个史无前例的利益冲突三位参议员的核心担忧在于:“特朗普及其家族继续利用加密貨幣商業投資為自己牟利”。他们认为,如果一个在任的美国总统,其个人财富与一种稳定币的成功“密切相关”,那么这将构成一个“史无前例的利益冲突”。这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他们指出,总统拥有“直接影响国家加密貨幣政策以獲得經濟利益”的权力,这使得任何与总统相关的加密货币商业行为,都可能被视为一种不公平的优势,甚至是对金融系统的威胁。这就像一个裁判同时也是某个球队的教练,其裁决的公正性自然会受到质疑。特朗普的加密版图:从挖矿到稳定币特朗普及其家族在加密货币领域的商业足迹,确实令人瞩目。他们不仅投资了一家加密货币挖矿公司,而且还拥有一家去中心化金融平台World Liberty Financial,该公司已推出了名为USD1的稳定币。这使得特朗普家族的商业利益,与加密货币世界的多个环节紧密相连。从比特币的生产(挖矿),到稳定币的发行和交易,他的家族都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种广泛的参与度,也为沃伦等参议员提供了质疑的靶点。GENIUS法案:监管大权花落谁家?信中特别提到了最近通过的GENIUS法案。这项法案虽然被誉为为稳定币提供明确监管框架的重要法律,但它也指定OCC为稳定币的主要监管机构。参议员们认为,这项法案并未阻止特朗普总统、其家族或其关联方从稳定币中获得经济利益。这使得OCC在执行该法案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它必须证明,其制定的规则是基于公正和专业的考量,而非受到总统的潜在影响。这让OCC陷入了一个微妙而棘手的境地。“腐败模式”的指控:20亿美元的交易疑云信中还重点提到了另一项交易,将其称为“惊人的腐败模式”。这项交易涉及一笔20亿美元的投资,由阿联酋公司MGX使用USD1稳定币,投资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Binance)。三位参议员认为,这笔交易可能为特朗普家族带来“潜在数亿美元”的收益,并且对USD1被用于资助他们所称的“外国政府支持的实体(MGX)和一家对违反美国反洗钱和制裁法律的刑事罪名认罪的外國公司(币安)”表示不满。更令人震惊的是,据报道,币安还曾帮助创建了支持USD1的代碼。这使得这笔交易的背景,显得异常复杂和充满疑云。USD1稳定币:权力与财富的纽带USD1稳定币,在这场风暴中成为了核心焦点。如果它真的能获得成功,并被用于大规模交易,那么特朗普家族的财富将与之紧密相连。这使得USD1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数字资产,它成为了权力与财富的纽带。在一个政治家同时也是商业家的时代,如何界定公职的职责与个人的商业利益,是一个永恒的难题。而USD1的出现,则将这个问题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监管者的困境:如何保持公正性?沃伦等参议员的质询信,将货币监理署(OCC)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作为监管者,它的职责是确保银行系统的安全和稳健。然而,当被监管的对象与最高权力拥有者存在关联时,如何保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将成为一个巨大的挑战。古尔德署长需要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来打消公众的疑虑。这不仅仅是为了回答三位参议员的问题,更是为了维护整个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公信力。尾声:加密世界的“政治化”时代这场由沃伦领衔的质询,标志着加密货币正在加速进入美国的政治核心地带。它不再是一个可以被忽视的技术话题,而是成为了一个与总统权力、金融监管和国家安全紧密相关的政治议题。“特朗普稳定币”的利益冲突风暴,是加密世界“政治化”时代的缩影。在这个时代里,技术本身或许是中立的,但它的应用,却无法逃离权力和利益的博弈。而这场风暴最终将如何收场,将对美国乃至全球的加密货币监管,产生深远的影响。免责声明: 本文所有內容僅為信息分享與市場分析之用,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加密貨幣市場波動劇烈,投資有風險,請務必在充分了解風險並諮詢專業人士後,謹慎做出投資決策。作者不對任何因本文內容產生的投資損失承擔責任。...
比特币的七大迷思:揭开数字黄金的神秘面纱,看清事实与虚构标签: 比特币 迷思 泡沫 价值 安全 能源 投资目录:· 序章:流言与真相的交锋· 迷思一:比特币是“郁金香泡沫”?· 迷思二:比特币没有实际用途?· 迷思三:比特币没有内在价值?· 迷思四:比特币将被取代?· 迷思五:投资比特币就是赌博?· 迷思六:比特币不安全?· 迷思七:比特币对环境有害?· 尾声:理性之光,照亮数字未来序章:流言与真相的交锋在加密货币的喧嚣世界里,关于比特币的流言蜚语从未停歇。几乎每天都有关于它的重大新闻,但随之而来的,往往是一连串的误解和迷思。有人说它是“郁金香泡沫”的现代翻版,注定会崩盘;有人说它毫无实际用途,只是犯罪分子的工具;还有人说它耗能巨大,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这篇报告,正是在这样一个信息混杂的时代,试图拨开迷雾,用事实说话。我们将逐一剖析关于比特币的七个最大迷思,区分事实与虚构,并在不回避其合法风险的同时,寻求关于这个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加密货币的真相。迷思一:比特币是“郁金香泡沫”?流言: 比特币的价值没有实体支撑,纯粹是投机炒作,迟早会像17世纪的荷兰“郁金香狂热”一样崩盘。真相: 荷兰“郁金香狂热”持续了六个月后崩盘,再也没有恢复。而比特币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已经经历了多次繁荣与萧条的周期,但每一次都最终恢复并创下新高。这与“郁金香泡沫”的模式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投机性投资确实是比特币价格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比特币本身就是泡沫。许多新生的技术,例如九十年代末的互联网科技股,都经历过类似的“繁荣与萧条”周期,然后才逐渐走向成熟。如今,一些主流的比特币投资者认为,这些价格波动是年轻市场典型的成长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波动性将逐渐减小,最终走向稳定。迷思二:比特币没有实际用途?流言: 比特币在现实世界中毫无用处,唯一的价值就是被用于非法活动。真相: 这种说法完全不正确。首先,比特币作为一种无需银行或支付处理商介入的全球性支付手段,其用途正在日益广泛。其次,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和大型基金(如特斯拉、Square、MicroStrategy)正将其作为一种对抗通货膨胀和美元贬值的资产配置工具。至于非法活动,虽然比特币早期曾因在暗网上的使用而备受关注,但根据一份报告,2019年与犯罪企业相关的比特币交易量仅占总交易量的2.1%。与传统法币(如美元)的非法使用量相比,这个数字微不足道。更重要的是,由于所有比特币交易都记录在公开的区块链上,监管机构往往比追踪传统金融体系中的非法活动更容易。迷思三:比特币没有内在价值?流言: 比特币不像黄金那样有实体支撑,因此没有内在价值。真相: 这种观点忽视了比特币价值的真正来源。1. 稀缺性:比特币的供应量被硬编码为2100万枚,永远不会超发。这种绝对的稀缺性,是其价值的主要驱动力,使其具备了强大的抗通胀能力。与此相反,几乎所有现代法定货币的价值都在不断地被超发稀释。2. 减半机制:每四年,比特币的区块奖励就会减半,这进一步确保了其供应量的可预测性地减少。这种独特的经济模型,使其价格在长期内呈现出整体上升的趋势。3. 算力保障:比特币的价值也来源于其网络背后巨大的算力贡献。全球各地的强大计算机为验证和保护每一笔交易提供了巨大的处理能力,作为回报,它们获得了新的比特币奖励。这种“工作”本身,赋予了比特币网络以安全和价值。迷思四:比特币将被取代?流言: 新的加密货币层出不穷,拥有更先进的技术和功能,比特币迟早会被取代。真相: 比特币是第一种真正成功的数字货币,拥有巨大的先发优势和网络效应。尽管过去十多年来已经诞生了数千种竞争性加密货币,但按市值计算,比特币一直都是、且仍然是最有价值的加密货币,市场份额遥遥领先。此外,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意味着它并非一成不变。其社区可以通过发起“分叉”(fork)来升级网络,添加新功能或修复漏洞。例如,2017年的“隔离见证”(SegWit)升级就证明了比特币网络的适应性和进化能力。任何开发者如果无法获得社区共识,甚至可以创建一个全新的加密货币,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比特币的复制品能够取代它的原始地位。迷思五:投资比特币就是赌博?流言: 比特币价格波动剧烈,投资它和去赌场赌博没什么两样。真相: 比特币投资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即投资者相信其资产价值会长期上升。而赌博的赔率往往都对庄家有利。尽管比特币确实经历了巨大的价格波动,但自2010年诞生以来,其长期趋势线一直在稳定上升,市值已超过1.3万亿美元。此外,比特币的波动性正在逐渐减退。彭博社最近的一项分析显示,与2017年的牛市相比,近期的牛市波动性明显降低。这主要得益于机构参与者的兴起以及加密货币“主流化”所带来的整体稳定作用。特别是2024年初,美国批准了比特币现货ETF,为比特币投资提供了一种结构化且受监管的方式,极大地提升了其在传统投资组合中的地位。迷思六:比特币不安全?流言: 比特币网络经常被黑客攻击,因此不安全。真相: 这是一个最常见的误解。事实上,自2009年诞生以来,比特币网络的核心协议从未被黑客入侵过。那些所谓的“比特币被盗”事件,几乎都源于对利用比特币的第三方服务和企业的攻击,例如早期的交易所Mt.Gox。这些公司的安全缺陷,而非比特币网络本身的问题,导致了用户资产的损失。比特币网络由全球成千上万的矿工和节点共同维护,其算力庞大,分布在超过100个国家,没有任何单一的故障点。这种强大的去中心化算力,确保了网络的安全性。迷思七:比特币对环境有害?流言: 比特币挖矿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负担。真相: 确定比特币对环境的确切影响非常困难。数字经济的方方面面都需要能源,我们同样需要考虑全球银行体系运行所消耗的巨大电力。根据纽约基金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的研究,比特币在全球范围内的能源效率,实际上比传统银行业和黄金开采业更高。此外,比特币挖矿的很大一部分都由可再生能源(如风能、水能和太阳能)提供动力。剑桥比特币电力消耗指数的研究也表明,比特币对环境的足迹“充其量仍处于边缘状态”。甚至有观点认为,在可再生能源日益成为最便宜选择的今天,矿工为了降低电力成本、增加利润,反而会主动寻求可再生能源,从而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可持续能源的创新。尾声:理性之光,照亮数字未来比特币的旅程,是一场不断打破迷思、寻求真相的旅程。从“泡沫”到“无用”,再到“不安全”和“有害”,每一个质疑的背后,都隐藏着其独特的价值和深刻的逻辑。理解比特币,需要超越表象,深入其去中心化、稀缺性和网络安全的本质。只有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其所有角落,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这个数字时代的产物,以及它将如何继续重塑我们的金融未来。...